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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期限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6-01-12 11:19:47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适用调解仲裁的

  劳动争议主要有这些: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八条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申请人应当 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时

  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注意哦!

  申请仲裁是免费的

  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请仲裁有时效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

  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

  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 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从劳动仲裁受理到出具裁决书,

  需要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 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负责人批准,可以中止案件审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劳动者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二)劳动者一方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参加仲裁的;

  (三)用人单位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继者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五)案件审理需要以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且其他案件尚未审结的;

  (六)案件处理需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以及其他鉴定结论的;

  (七)其他应当中止仲裁审理的情形。中止审理的情形消除后,仲裁庭应当恢复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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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