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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一批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5-12-19 11:55:25来源:法治网

  12月15日,第三轮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第三批次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旨在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此次督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精准科学依法开展督察。各督察组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北京市怀柔、昌平等地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力度不够。2025年12月,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北京市发现,怀柔、昌平等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要求落实不够、监管不到位,生态修复滞后等问题仍然存在。通报指出,北京市有关地方和部门对生态涵养区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侵占河道违法行为监管不严,历史遗留矿山和林地修复治理工作统筹协调不够。

  天津市部分地区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短板明显。2025年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天津市发现,宁河、蓟州等区部分湿地未得到有效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违规问题多发,矿山修复治理工作不严不实。通报指出,天津市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破坏问题监管不力,矿山修复敷衍应对。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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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