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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江山贺村镇干部担保30万元借款,村民债务暴增三倍

发布时间:2026-03-18 16:40:49来源:知乎

  “本以为他们镇干部,能真心帮衬我渡过资金难关,没想到反倒被精心设套,硬生生逼迫我写下翻了三倍的借条和协议书。”近日,浙江衢州江山市贺村镇大贤坂村村民周正义面对采访时,眼眶泛红、声音哽咽地哭诉着自己多年来的遭遇:两名镇干部担保30万元借款,短短3年时间,竟演变成翻三倍多的债务,不仅家庭陷入经济困顿,更在当地村民中引发强烈反响,纷纷对基层干部履职边界、民间借贷行为合法性提出质疑。

  图为借条。

  事情起因要追溯到2007年。彼时,一直在江山市范围内从事消防工程承包业务的贺村镇姜家村书记周正义,因承接几个工程项目,急需大量投入,出现严重资金周转难题,几乎陷入走投无路的境地。一筹莫展之际,周正义突然想到镇干部毛世才。早在2006年周正义当选姜家村书记时,两人就因工作对接频繁交集。周正义深知,毛世才作为公职人员,说话办事有分量、人脉资源也广泛,或许能帮走出当下资金困境。

  周正义回忆道,当时我找到毛世才说明情况后,很快便答应帮忙协调。随后,毛世才通过当地一家担保公司,帮我担保后借款20万元;与此同时,大陈乡人武部部长周建慧也主动帮我提供担保借款10万元。毛世才和周建慧热心相助,我心里十分感激。

  周正义坦言,彼时他除了经营消防工程,还涉足房地产开发领域,而2008年前后银根持续紧缩,他两项业务也随之逐渐陷入困境,最终因收入锐减,无力按时足额偿还这30万元借款本金和利息。

  图为协议书。

  放贷人在得知周正义无力还款后,随即按照借贷协议,向担保人毛世才、周建慧主张担保责任,要求两人代为偿还借款本息。毛世才与周建慧见周正义无力还款,便开始变本加厉,将最初30万元本金和利息及他们私自设定的所谓“担保服务费”强行叠加,恶意抬高债务总金额。

  2010年11月7日,毛世才和周建慧及另外两名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带将周正义到赵家高速公路出入口附近一处偏僻地段,在围堵和言语威胁胁迫下,周正义不得不按两人要求,写下两张债务字据:一张金额36万元的借条,另一张金额56万元的借款协议书。就这样,原本仅30万元债务,硬生生被翻了三倍多,总金额高达92万元,周正义债务负担瞬间倍增。

  这两张债务字据落款日期为2010年11月7日,而具借人和保证人一栏中,只有周正义一个人签名和手印,毛世才与周建慧则规避自身作为担保人责任,未留下任何相关痕迹。其中,36万元借条明确载明“今借到毛四才人民币叁拾陆万元整,于2011年2月10日前一次性归还,月利率按2%计算,逾期未还将追加罚息”;56万元借款协议书则显示“本人周正义因欠毛四才、周建慧人民币伍拾陆万元整,自愿以贺村大桥加油站边自有货场作为抵押,抵押期限至2011年2月10日止。如到期未能足额归还上述借款,该货场由毛四才、周建慧自行处置,处置所得款项作为借款还款,本人无任何异议”。

  由于后续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周正义的消防工程和房地产项目均未能好转,始终没有足够资金偿还债务,最终未能按约定在2011年2月10日前还清这92万元高额债务。按照此前签订的借款协议书约定,贺村大桥加油站边货场被毛世才、周建慧强行占有用于抵偿债务。

  2018年9月24日,毛世才、周建慧两人又与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该货场全部权益正式转让给该公司,此后,该货场便一直由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实际占有和使用。对此,周正义始终持有强烈异议,他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当时他们逼我写的协议,只是约定用货场地上建筑物作抵押,并没有明确约定用货场对应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他们无权擅自处置土地相关权益,这明显违法处置行为。”

  这场持续多年的债务纠纷,矛盾再次升级源于当地一场道路建设工程。2022年11月,贺村镇为推进贺康大桥周边道路升级改造工程,主动与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晓明、夏天青协商,最终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将该加油点及附属建筑、仓储用房予以拆除用于道路扩建。

  周正义得知后,第一时间向贺村镇提出反对意见。他认为,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只是该加油点承包经营商,并非该地块土地权属人,没有处置加油站土地及附属设施的合法权力。“贺村镇明知道该货场权属存在争议,也清楚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没有处置权,却执意与该公司相关人员签订拆除协议,属于恶意串通,严重侵害我合法财产权益。”

  针对周正义提出异议和相关诉求,贺村镇于1月20日签发了《其他法定途径答复函》(函号:贺法复[2026]3号)。该函件显示,2010年11月7日,周正义确实与毛世才、周建慧签订了相关约定,明确若其在2011年2月10日前未能还清全部借款,则将加油点后边的货场作为抵押,由毛世才、周建慧自行处理,以此抵偿所欠借款,这一表述印证了当年债务抵偿约定的客观存在。但对于周正义重点提出“贺村镇与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恶意串通”“货场土地权属处置违规”等核心质疑,该函件未作出任何正面回应。

  通过查阅公开信息发现,贺村镇城镇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法定代表人为毛世才。而此前周正义被迫签订借条、协议书中载明债权人“毛四才”,经周正义本人确认,与毛世才系同一人,并非两人。

  值得注意的是,涉事另一名干部周建慧,早已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落马。

  据悉,2011年9月,江山市相关部门曾联合发文,明确严禁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参与非法民间融资、为高息借贷提供担保、充当高利贷“保护伞”等行为。

  2018年6月,衢州市专门发布相关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民间融资活动。

  这一规定的出台,充分体现当地对基层债务管理、公职人员履职规范重视程度已提升,也标志着对非法民间借贷乱象整治进入新阶段。但令人遗憾的是,过往高利贷乱象留下遗留问题,仍在持续困扰着周正义这样的受害者,合法权益亟待得到维护。

  关于该货场土地权属争议、贺村镇与天青加油点有限公司签订拆除协议是否合规、当年毛世才与周建慧胁迫其出具债务字据合法性等一系列核心问题,至今有待江山市相关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厘清真相。此事后续进展,将持续跟踪关注。(王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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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