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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法院解锁萌宠露营普法新场景

发布时间:2026-04-09 15:07:27来源:新沂市人民法院

  为引导群众依法、文明、安全养宠,4月6日,新沂市人民法院走进马陵山花厅部落“萌宠露营”活动现场,开展“文明养宠、法治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让市民朋友沉浸式感受文明养宠、和谐共处的美好氛围。

  现场普法划重点,这些知识要牢记

  春日有约,风暖草青,萌宠们在露营区草坪撒欢玩耍,干警化身“法治宣传员”,为宠物主人们送上一份特别的“法治礼包”——《文明养宠普法手册》,让爱宠更守法、陪伴更安心。

  干警结合普法手册内容,详细讲解了宠物伤人、扰民、遗弃、消费纠纷等常见问题的法律责任与处理路径,让宠主们在“接地气”的问答之间,把法律要点牢记于心。

  1.养宠必守“硬规矩”

  依据《徐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犬只必须登记、强制免疫;重点管理区禁养烈性犬、大型犬,每户限养1条小型观赏犬;携犬出户必牵绳、戴犬牌、清粪便,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老弱病残孕。

  2.宠物伤人“全兜底”

  饲养动物致他人损害,饲养人/管理人一般承担无过错责任;禁养烈性犬伤人,无任何免责事由;遗弃、逃逸宠物伤人,原主人担责;未牵绳、未戴嘴套等未采取安全措施致伤,从严担责。

  3.不文明养宠“有代价”

  犬吠扰民、放任恐吓他人,可警告+罚款;未牵绳致伤人,可罚款+拘留;违规养禁养犬,可罚款+没收犬只;无证养犬、逾期不整改,将被收容犬只并处罚款。

  以案释法更入心,这些误区别踩坑

  活动中,干警还分享了多个真实案例,现场拆解养宠常见误区:如常见的“小型犬不用牵绳”“他人逗狗被咬,主人无责”等,干警释明“无论体型,外出均需束犬链,即使对方有过错,未尽责仍需担责。”干警还细致提醒大家外出遛犬时及时清理宠物粪便,生动讲解了安置流浪动物的注意事项等,为大家“划重点”、答疑问。

  爱宠更要守法,文明相伴同行

  养宠是一份温情陪伴,更是一份法律责任。此次普法把“纸上法条”变成“身边提醒”,让依法养宠、文明养宠、安全养宠理念深入人心。下一步,新沂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创新普法形式,持续推进系列普法活动,提升游客与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文明养宠素养,让“依法、文明、科学”养宠成为社会共识,为打造宜居宜游、人宠和谐的美丽新沂注入法治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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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