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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一拖再拖,已逾期两年未办理”,杨亲辉律师支招维权

发布时间:2025-09-01 10:54:36来源:网络

  维权无忧,天天在线!红网携手湖南省消保委开展“天天3·15 律师在线答疑”公益活动,32名专业律师轮值在线,365天响应消费者诉求,让您的合法权益天天有保障!本期由湖南省消保委第三届律师团杨亲辉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本期聚焦

  网友“020541”留言:宁乡市某小区2021年交房,现在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已超出合同约定的发证期限两年。业主多次求助,相关部门和开发商曾答应2023年底保证下证,结果一拖再拖。

  专业解答

  杨亲辉律师(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在交房后及时为您办理房产证,其行为已构成违约,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即办理房产证)并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其次,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该条规定明确了开发商有协助购房者办理产权登记的法定义务。开发商未履行该义务,导致您无法取得房产证,其行为已违反行政法规的规定。

  建议您采取如下措施:

  1.再次协商与督促。向开发商了解房产证办理滞后的主要原因,并再次督促其办理。若沟通不畅,您可向宁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小区的首次登记信息,以及未能办证的具体原因。

  2.收集和固定证据。整理并保存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付款凭证、交房通知书、您与开发商/相关部门沟通的记录(如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开发商承诺办理房产证的书面或录音证据、您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凭证及回复等。

  3.行政投诉。携带证据,向项目所在地的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书面投诉,要求其履行监管职责,责令开发商限期办理房产证。

  4.民事诉讼。若前述途径均不能解决您的问题,根据具体不能办理房产证的原因,您可以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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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