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三项举措提高政府行政立法水平
镇江市司法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积极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有效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筑牢立法参与平台。在陵口镇人民政府、安徽商会等26家单位和组织设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范围涵盖全市8个县市区,兼顾城市、农村、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等不同行业领域立法需求。在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58个基层司法所设置立法民意征集窗口,结合《镇江市河道管理条例》赴华阳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听取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针对《镇江市未成年残疾人保障规定》《镇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9件立法项目开展专题调研26次,收到有效反馈意见180余条。
二是畅通立法参与渠道。围绕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编发《镇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公众参与办法》《镇江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向公众全面系统介绍政府立法征求意见主体范围具体要求,以及召开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注意事项。审核修改《镇江市未成年残疾人保障规定》,在市政府、市司法局官网站发布立法意见征求通知、公布文件草案,通过网络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先后开通两次“立法民意直通车”,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立法座谈会,面向教育行业、医疗康复行业以及特殊教育教师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政府立法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370余条,采纳180余条。
三是加强立法智库建设。建立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12名专家学者担任专家库成员,在立法项目征集、文件起草审核、实施后评估等各个环节均做到邀请专家进行专题研究,充分听取专业团队意见和建议。召开政府规章立项论证会,充分结合专家意见确定政府正式规章项目。在各正式项目起草审核过程中,召开专家论证会,对文件草案提出专业性修改意见;在实施后评估阶段,从文件施行的效果、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听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今年以来,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为市政府立法工作提供专业化修改意见720余条,采纳600余条。配齐配强四级行政立法民意征集队伍,以新乡贤、“五老人员”、人民调解员、村(社区)法律顾问及群众代表为主体组建“政府立法民意团”,通过解答、提问等形式开展立法活动30余场次。
(作者: 编辑:jing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