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蕲春建立人大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
发布时间:2026-01-04 21:42:32来源:法治日报
“以前这附近晚上视野不好,现在真是好多了!”
近日,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到漕河镇南阳三路附近路段,就路灯照明问题开展“回头看”,附近的居民对检察官感慨道。
今年以来,蕲春县检察院聚焦代表建议与检察监督“衔接不畅”的痛点,创新出台《蕲春县人大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试行)》。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与县检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代表建议中的监督线索共同研判、同步推进,构建起“民意收集——线索移交——专业监督——整改落地”的闭环,既以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凝聚治理共识,又借检察监督的专业性破解执行难题,为基层民生问题“破冰”提供了制度支撑。
漕河镇南阳三路的“照明短板”,是周边群众的“心头之忧”。该路段连接奥体中心与消防大队,日常车流量大,人大代表将其列为重点建议。
接到人大转交的线索后,蕲春县检察院第一时间对接代表摸清诉求,多次实地勘察,查阅《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资料,与相关部门召开磋商会,最终确认该问题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
同时,针对人大代表提及的“艾都数智云仓门口缺信号灯、无减速设施”问题,蕲春县检察院主动将其转化为公益诉讼线索,立案后与相关行政机关多次沟通,推动双向车道增设减速带、中间护栏加装警示灯。
“人大代表扎根群众,知民意;检察机关手握法律利器,解民忧,两者联动就是把‘民声’变成‘民生’的最优路径。”蕲春县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为检察机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举措点赞。
截至目前,蕲春县检察院已成功将2件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监督实践,均实现“建议落地、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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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