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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如何保护“她权益”?

发布时间:2025-09-26 10:23:37来源:网络

  当下,妇女权益保护面临哪些新挑战?司法又如何为妇女筑牢权益保障屏障?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婚姻家庭纠纷中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发布《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婚姻家庭纠纷中妇女权益司法保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以来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工作的经验成效,并发布十个典型案例。

  白皮书显示,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始终在司法审判中把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放在显著位置。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该院转变审判理念、注重三个效果统一、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有效利用数字技术,在反家庭暴力、家教家风建设、家事纠纷化解等方面不断取得进展。

  转变审判理念,提高审判质效

  以“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审判理念为指引,注重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将“法理情融合”运用到审判实践全过程,准确适用法律、释法说理、开展家事调解。

  锻造审判队伍,完善审判机制

  打造专业的家事审判队伍及成熟的家事审判机制,切实推进适法统一,归纳总结家事审判方面法律适用的重点难点,构筑立体宣传阵地,在官微设立“家事法官说婚姻”“家事法官说继承”“春雨护苗”等专栏。

  坚持协同共治,整合多方力量

  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在各方面力量的协助下将矛盾化解从“法庭里”延伸至“社会端”。建设数字法院应用场景,精准破解难题,凝聚社会力量,形成家事法官主导下的新型家事案件矛盾化解机制。

  现场还发布了十个典型案例,如在一起案件中,一位老母亲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法院制止其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联合嘉定区人民法院建设上海数字法院“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法院签发保护令后,依托“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应用场景,将案件推送至上海市妇联,由多方协作,共同努力促进调解。最终,儿子承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双方就赡养、财产等问题达成共识并签署协议,推进双方矛盾实质性化解。

  在另一起案例中,女方婚后长期全职照顾家庭,承担了主要家务,后因双方感情不睦,女方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取得离婚经济补偿。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女方家务劳动时间与强度、家庭贡献、家庭财产状况等因素,维持一审关于男方向女方支付离婚经济补偿的判决。

  上海市妇联权益保障部副部长曹海英充分肯定上海一中院在化解家事纠纷、保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成效。她指出,市妇联与上海一中院联合在化解家事纠纷、保护妇女权益方面作出很多有益的探索,形成了不少经验做法:一是擦亮党建“金招牌”,激发化解纠纷柔性力量,以“春雨护苗”党建为引领,打造法理情融合的专业审判队伍;二是抓住数字“金钥匙”,有效延伸妇女保护链条,运用数字化手段,建立“涉家暴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等应用场景;三是打造宣传“金名片”,立体构筑普法宣传阵地,提升妇女法律意识。下一步,市妇联将更加紧密地与上海一中院开展合作,共同为上海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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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