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多维度发力保障“三秋”生产
连日来,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立足职能、主动作为,聚焦农民群众在秋收中的法律需求与实际困难,以精准普法、暖心助农、高效调解为抓手,将法律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集市村落,用“司法蓝”守护“丰收黄”,用专业与温情守护每一粒粮食的归仓路,为全省“三秋”生产有序推进和乡村振兴注入坚实法治动能。
田间普法“零距离” 法律知识“活”起来
针对秋收季易发的买卖、运输、用工、邻里等纠纷,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普法形式、优化宣传内容,变“被动普法”为“主动送法”,让法律知识走进群众生产生活场景,切实提升农民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临近秋收,果实采摘、作物捡拾易引发邻里纠纷。濮阳市台前县司法局聚焦这一季节性矛盾,以“明晰权责解秋忧 基层普法促和谐”为主题组织专题宣讲活动。活动中,律师结合民法典,围绕 “果实归属”“边界争议”“拾捡尺度” 等核心问题,通过真实案例,清晰阐释 “谁种植谁所有”“越界采摘需赔偿”“恶意哄抢涉嫌违法” 等涉法问题。
秋收期间,河南省司法厅驻胡大庄村工作队创新普法形式,让秸秆禁烧法治宣传“活”起来。开展“田间地头普法课”,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们深入收割现场,通过讲解大气污染防治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等要点、播放普法音频等方式,用“方言+案例”向村民讲解秸秆焚烧的法律后果,累计宣传覆盖村民200余人次。同时,工作队还打造了“流动普法车”,在村内主要道路、晒粮区循环巡逻,实时提醒村民规范堆放秸秆,并现场解答“秸秆还田补贴”“违规焚烧处罚标准”等问题。
三门峡市卢氏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宣传队员走进田间地头,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婚姻家庭、劳动合同等问题以案释法,发放环境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资料,特别提醒群众规范签订农产品购销、农机租赁合同,留存交易凭证,从源头预防矛盾纠纷,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在身边”的温暖。
三门峡市卢氏县司法局组织普法宣传队深入乡村开展“金秋普法正当时 法治护航促丰收”法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田间地头。
助农服务“实打实” 田间地头显担当
面对秋收期间部分农户劳动力不足、农机短缺、作物滞销、基础设施薄弱等实际困难,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下沉工作力量,化身“助农服务队”,在田间地头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用实际行动保障秋粮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连日来,受连阴雨天气影响,商丘市民权县王桥镇麻花庄村1200余亩玉米、近100亩花生面临严重秋收阻碍,农田积水导致部分成熟作物出现霉变风险。面对紧急形势,河南省司法厅驻麻花庄村工作队和村干部们迅速行动,冲锋在前,带领群众全力开展秋粮抢收工作,目前已完成70%左右作物抢收,有效减少了农户损失。
商丘永城市在开展秋收普法宣传的同时,还积极助力农产品销售。当高庄镇高台村10余万斤玉米滞销时,永城市委宣传部联合司法局等部门,利用电视新闻、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帮助农户拓宽销售渠道,成功解决玉米滞销困境,保障了农民经济利益。此外,永城市还出动法治宣传车巡回各村,用农村大喇叭循环播放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及秸秆禁烧规定,组织农业技术专家现场指导农作物收获、储存技术,为秋收生产提供“法律 + 技术”双重保障。
纠纷调解 “化干戈” 和谐乡村共守护
秋收季也是邻里、土地、劳务等矛盾纠纷的高发期,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调解员深入基层排查纠纷、现场调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田间地头,为秋收生产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信阳市商城县达权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化解一起农业生产路通行纠纷,让大别山区的丰收季充满邻里温情。某村几户村民因规划临时农业生产路产生分歧,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眼看稻谷熟透待收,矛盾却愈演愈烈。调委会接到申请后,立即实地查看地形,分别与双方沟通,发现核心诉求并不冲突。调解员结合农业生产规律提出方案。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共识。纠纷的化解既保障了种植户的生产需求,又维护了涉事村民的居住权益,让邻里关系重归于好。
兰考县司法局开展秋收矛盾排查,重点排查农机作业纠纷、土地边界争议、劳务报酬拖欠等问题,坚持“小事当场解、大事合力解”。对事实清楚的简单纠纷,人民调解员现场核实情况、组织协商,即时化解;对复杂纠纷,启动“人民调解员 + 村(居)法律顾问”联合处置模式,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不激化”。
(作者: 编辑:wh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