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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博眼球烧钱点烟,宿迁泗洪一男子被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6-01-19 07:12:56来源:上游新闻

  近日,宿迁市泗洪县一网民在互联网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视频中只见他点燃10元人民币,凑上香烟,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可惜,“帅不过三秒”,就被热心网友举报了。

  目前,视频已被删除,该男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1月6日上午,泗洪县公安局界集派出所民警罗文泽、郝旭华接到了网友举报线索,通过平台账号信息核查,很快锁定了视频发布者吕某,并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吕某为吸引眼球、增加粉丝,才想出这个“烧钱点烟”的噱头。“我以为就烧10块钱,没什么大不了,没想到造成这么恶劣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警方依法对吕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对其作出警告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吕某已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删除相关视频,并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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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编辑:wh2021